說明
會員於保險有效期間(勞保投保中)因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,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,傷病發生一年後,可以請領失能年金給付。
所需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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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診斷書【一整本】 (工會索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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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診斷證明書 (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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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給付申請書( 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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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存摺封面 (影本)
帳戶凍結者:請本人攜帶雙證件及印章至郵局申請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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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印章
注意事項